為了確定我沒眼花,

一看再看會議記錄是這樣寫的沒錯:

 

校長校長.jpg說:

"管教過程中心理受到創傷這就是老師的專業"

 

我的老天鵝!

讓老師因執行公務受創傷是絕對不應該的,

如果讓老師因執行公務結果是受傷,

證明校長毫無專業!

證明校長管理不當!

就像台鐵讓司機和乘客在普悠瑪號中因翻車受傷一樣!

校長竟然認為老師應受心理創傷?

讓老師受傷就是虐待老師!

虐待老師的校長無知又無恥

 

現在這世界,

連這種荒謬鬼話都說得出來的水準竟然是堂堂市公立國中校長之尊.........

依照校長的邏輯,

有專業的老師要有心理創傷?

那全世界的老師們都是病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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