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定我沒眼花,
一看再看會議記錄是這樣寫的沒錯:
校長說:
"管教過程中心理受到創傷這就是老師的專業"
我的老天鵝!
讓老師因執行公務受創傷是絕對不應該的,
如果讓老師因執行公務結果是受傷,
證明校長毫無專業!
證明校長管理不當!
就像台鐵讓司機和乘客在普悠瑪號中因翻車受傷一樣!
校長竟然認為老師應受心理創傷?
讓老師受傷就是虐待老師!
虐待老師的校長無知又無恥
現在這世界,
連這種荒謬鬼話都說得出來的水準竟然是堂堂市公立國中校長之尊.........
依照校長的邏輯,
有專業的老師要有心理創傷?
那全世界的老師們都是病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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