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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分配人事主任之下有人是助理員或佐理,
目的是分擔人事單位在校務上的工作量。
在校長領導下,
明顯放任人事主任濫權把明明屬於自己的工作內容指使相關老師去完成,
偏偏學校人事是沒有主管約束他們的公務員,
鑽法律漏洞指使老師代勞,無法可約束懲罰。
怪不得想當公務員的,偏好選擇去學校工作!
我國典型公務員思維是這樣。
學校人事可以很有空閒和家人打電話、串門子、吃東西。忙碌的導師們打分機找n次忙線中無人接聽或休假不在!實際上我見到的他們是冗員
倒楣的學校老師!
自己已經忙不過來,
要安撫應變善變的學生和家長和各處室行政長官命令,
還要多承受無恥濫權的人事指令,
只因為人事是「長官」,命令不得不從!
這是爛透的教育制度! 但是大家無感!因為只要跟著和稀泥就隨遇而安
人事做出來的調查報告總是在重要的地方與完整事實不符,根本是人事佐理員編的或"不小心打錯"吧?送進考核或教評的資料,等到做成不利教師的懲處,要回歸正軌或等司法還公道簡直難如登天!
我不相信沒被善待而被累壞的老師還有能力提供優質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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